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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監會14日宣布,對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》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》部分條款進行修訂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證監會信息顯示,股份回購是國際通行的維護公司投資價值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、豐富投資者回報機制的重要手段,是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。近年來,上市公司能夠從實際出發審慎制定回購方案,依法依規實施回購,股份回購活躍度持續提升,家數、規模呈現增長態勢。
證監會表示,隨著市場環境變化、市場主體需求多元化,部分股份回購的條件設置較為嚴格,實施的便利度不夠,股份回購尚未成為維護上市公司價值的長效機制。為進一步提升回購制度包容性和實施便利性,結合實踐情況,此次修訂對回購規則關于回購條件等部分條款做了優化和完善。
同時,為便于上市公司董監高依法合規增持股份,向市場傳遞對公司長期投資價值的信心,此次修訂對董監高持股變動規則有關禁止交易“窗口期”的規定進行了優化調整。(記者 劉慧)